第3章

礼拜五的夜晚,宋韵宸习惯去喝几杯。

但上次着凉后,宋韵宸嗓子一直不太舒服,所以就没去。

宋韵宸从出生起毛病就不断,体质吃肉来扣抠裙舞贰四酒零巴依久贰生来比别人弱一些,以前傅越时还笑话过他,说他这种就是天生的富贵命,就该一辈子让他宠着养着。

结果原以为身体比他健康得多的傅越时却先走了。

宋韵宸不知自己怎么又莫名其妙地想起这个人。

事实上,这么多年过去,傅越时这三个字对他来说已经逐渐变为了丧失生命力的符号。

就像他还记得对方开阿斯顿马丁一样,“傅越时”这个名字之下可以衍生出许多词条,比如这人讨厌吃韭菜、比如这人丢三落四经常找不到钥匙、比如去公司前必须要把他吵醒亲他一下才肯走。

宋韵宸可以列举出数百条这样的词条,用文字来定义、描述傅越时。

可宋韵宸甚至已经不太记得,他究竟长什么样、亲吻他的时候是什么感觉。

所以并非是宋韵宸先前掩饰得太好。

足够漫长的时间能让人淡忘一切,他只是真的对傅越时这个名字没什么反应了。

【嗨,帅哥,可以聊聊吗?】

宋韵宸收到这条消息时,已剥下了一身死板的工作正装,上身挂着松松垮垮的睡衣,呈现一个标准的咸鱼姿势,四仰八叉地躺在家里新买的真皮沙发上。

他有点无聊,拿起震动的手机看了看,犹豫了一会儿,还是点开了手机屏幕上的消息提示。

页面自动切换到那个发来消息的粉红色软件。

这个软件还是他不久以前他同事替他下载的。

起因是同事在午饭闲聊时问他,怎么从来没听你说起过你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