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在发扛沙袋一样捏着馥娘手脚,把馥娘当个围脖一般圈在脖子上。
吃了之前的教训,大约是怕馥娘醒来之后又踹他,抓他,于在发逃出甜点店之后,看到一户人家搭在柴火上的麻绳,直接抽了几根出来,把馥娘的手脚都捆得结结实实的。
他虽然吃得好,但在家里也不是不干活的,要不也只有痴肥,而不是现如今这么见状。
这捆人的手法和捆柴的手法一模一样,于在发力气大的很,麻绳一拉一抽,馥娘腕子上的肉都陷了进去,手上皮肤立即肉眼可见得红了起来。
偷麻绳、捆人的时间也没有耽误于在发赶路,他人高腿长,一个步伐跨出去,脚步就极快。
可能是从前做过的坏事不少,十分熟练得挑拣那僻静的巷子与小道赶路,他肩膀上负着个昏迷的人,竟然一路上也没有几个人发现。
偶尔几个路人一错眼,瞧着那么个影子,还得揉揉眼睛问同伴:“我刚好像看到一个人扛着一个小娘子过去了,不会是拍花子吧?”
他同伴没有见到于在发的身影,顺着同伴的目光瞧过去,只能见到隐在幽深中的小巷,如今已是黄昏,再过不了多少时间,太阳就要下山了。
“你花了眼吧!哪里有人?最近应该不会有拍花子,刘氏女的案子才出了,我们长安又成京都了,街上差役都多了几倍不止,这边还是未来皇城边上,官差更是多,哪有拍花子脑子不清楚,过来拐小孩?”
路人还想解释,他看到的不是小孩,是一个小娘子,但又觉得同伴说的有道理,他们长安都要成京都了,哪有拍花子不长眼,这时候来拐人,这附近的官差可多着呢!
特别是这边没走几步路就是落霞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