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斯岷其实是个很不错的恋爱对象。
他有钱, 还大度,并且情绪稳定。
他会在鹿星河搬家前就准备好所有的生活用品, 一视同仁地把所有物品都准备成双份,连雨伞这种小细节都会注意到。
他带着鹿星河把整个房子都转了一遍, 一句句描绘的都是他们的同居情节,连小区里规定的垃圾分类要求都没忘记提醒对方。
鹿星河被人牵着手腕走,从厨房回到客厅。
他抬眼看着前方的人——他依旧不太能拒绝周斯岷穿着家居服的诱惑,好像这个人但凡不是西装革履,就是专门来蛊惑他的。
周斯岷身上穿的的毛衣,一针一线都像是故意在勾他。
鹿星河至此也不得不承认,即便光凭长相和身材,周斯岷也很有魅力。
只是可惜了。
鹿星河欲言又止地看着对方,十分煞风景地问:“你对‘我’,究竟记得多少?”
周斯岷愣了愣。
他仔细地看着眼前这个人——鹿星河大概没有注意到自己现在有多么楚楚可怜,他微微垂着头,眼神似乎有一些躲闪,连对着毫无保留的爱人也是小心翼翼的。
周斯岷牵着他的手坐下来,很坦诚地答:“我只记得在渥太华的酒吧,你穿着红色皮衣,我对你一见钟情。”
鹿星河闭了闭眼睛。
他可真是造孽啊。
鹿星河顿了顿,才开口:“那万一这就是全部呢?万一,一见钟情就仅仅只是乍见之欢,我们没有未来呢?你……你就这样把我带回家,万一我对你图谋不轨呢?”
周斯岷笑:“那不是正中我的下怀?”
鹿星河一时哽住。
鹿星河说:“万一,我图钱呢?”
周斯岷似乎还真的认真思索了一番,他把玩着鹿星河的手指说:“那我要告诉你,我将来会更有钱。所以,千万别离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