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照片看起来是那么的温暖闲适,能让虫想起生命中一切美好的事情。

照片里的虫,是陆怀玉。

好久没有想到的三殿下陆怀玉。

莫尔斯看着这张与陆怀瑾十分相似却又极其不同的脸,一时间怔住了,陷入到了回忆之中。

那是元帅刚刚新婚的时候,他奉命去送一些文件到他家里。下楼的时候,就见到了这样的一幅场景。鬼使神差一般,他没有惊动三殿下,却偷偷拍下了这张照片,存进自己的光脑里面。

自知不会有结果也并无奢望的暗恋,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这张照片,从前,他不知道偷偷拿出来看了多少次,次数多得自己都记不清了。

每一次看着,心里都会涌起无限的柔情来。

但是现在,他差不多已经将其忘记了。要不是这次误触,这件事就要被他丢到九霄云外去了。

现在乍然看到,心里……涌起翻滚的情绪来。

那是生命中最初的爱呀,是值得装在水晶瓶里,安放在心底深处的角落里,最值得纪念的回忆吧?

不过,一切都过去了。现在他的心里,满满装着的,又是谁呢?

这样想着,看着那张很相似的面容,莫尔斯笑得甜蜜极了。

砰——一声巨响,惊得莫尔斯回过头去。

却见黑暗中,陆怀瑾穿着睡衣站在卧室门口,怔怔的看着他。旁边小柜上别虫送的古董花瓶落在了地板上,满地碎片。

莫尔斯正要解释,转眼却看到陆怀瑾打着赤脚,连忙起身说道:“别动,当心划伤了,我去拿东西来打扫!”

陆怀瑾听话的没有动作,莫尔斯连忙去阳台上拿清扫工具。然而,等到他匆忙回来的时候,屋子里已经没有虫了。

地板上花瓶的碎片一片狼藉,一点鲜艳的红色,染在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