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闭关出来的得知这一消息后,便匆匆约了龙叔来喝酒。

“不过,怎地在下界你叫岚疏啊?不是龙叔吗?”

龙叔摇了下头,只说了一句:“吾名龙叔。”

欢厌挑了下眉,拿起酒壶翻身跳上石桌旁的桃树,旋即身姿往树杈上一靠,望着只手便可摘的滚圆满月,他一只手枕在脑后,一手拎起酒壶往嘴里灌了一口,思绪回到了他还是合欢宗宗主的那段时光。

他爱过太离吗?

时间过去太久,已经记不清了,不过……

大抵是比其他人要多喜欢一些,不然也不能为了太离决心浪子回头。

可那点喜欢是无法与自身性命相提并论的。

在正魔之战的战场,太离一剑袭来时,他魂体莫名被推了出去,用最后的意识看到对方无情剑大成,他差点没气疯——他,欢厌,从一个小乞丐,爬到一宗之主的位置,知道他这一路走得有多艰难吗?

为了能在修真界占得一席之地,不沦为他人剑下亡魂,他可谓是把自己的色相利用得淋漓尽致,最后却只是为成全太离之剑道,他不疯才怪!

即便对方当时要杀之人是为鲛人,可太离剑道成了,那就说明对方只要想道成,捅这一剑是迟早的事。

要不是他醒来后,已被神龙带到了仙界,他说什么也是要把一剑之仇报回去的。

他欢厌再不是个东西,对不起任何人,也没对不起过太离——不然天下哪有那等好事,杀我成全你之剑道,后悔了又把我复活,然后让我不计前嫌地与你恩恩爱爱,怕不是在做白日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