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老老实实挂在脖子上的领带也扯下来了,就连衬衫的领扣也解开了三颗,露出了不断上下滚动的喉结,还有健硕的丘陵与不甚明显的沟壑。

厌突然发现,这个懒东西除了葬礼那两天保持了穿衣的规整,其他时候西装上身不到半天,就会变成眼下这般。

也不知是有意为之还是习惯使然。

想到这儿,他无视对方的紧张,挪开眼望向不远处波光潋滟的溪面,淡淡地说:“他们不配那谁配?不喜欢男人的你吗?”

声音仿若清风徐吟。

送到沈岚疏的耳畔,他眸光一暗。

悬挂在当空洒下的光辉,映在小桥流水、绿树成荫的庭院里,也照在了置身于景观中的二人身上——这俩人一坐一蹲,刺目的日光将他们的神色映照得纤毫毕现。

如沈岚疏,无数情绪从他眼底闪过,将他内心的挣扎呈现的淋漓尽致。

衬得眼眸半眯,肤色瓷白到发光的厌神色异常平静。

在一片漫长的沉默过后,沈岚疏神色一定,旋即所有情绪隐没于那双深邃的眼瞳,只剩下若隐若现的情愫。

“也不是不可以。”

他直视青年的侧脸,发紧的嗓子发出微哑的声线:“我今年三十,比起那两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兔崽子,更成熟稳重,过百亿的身家也已经实现了财富自由,唯一的癖好是喜欢收集些亮晶晶的东西。”

“……”厌眸底笑意一滞。

他就是想为难一下沈岚疏,顺便报复一下懒东西那句‘大舅哥’,却没想到对方直接坦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