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撑伞的季星野闻言动作一顿,放下伞大步走到厌面前。

高大的身躯挡住了走廊上的光线,拓下一道阴影,罩住了厌的视线,随后抬起双手弯腰搭在厌的肩膀上,质疑地凝视着面前青年。

能被他叫上十几年的媳妇儿,青年的容貌无疑是出色的。

出色到可以用漂亮来形容,就算这几天没休息好,眼眶布满了血丝,也无法掩去青年的半分光彩,反而因肤色在头顶灯光的映照下呈现出近乎病态的透明和苍白,为其添了几分脆弱的美感。

饶是季星野看了这张脸十几年,还是觉得看不厌。

可对方微微扬起的唇角和眼中的坦然让他觉得有什么东西变了,这让他有些慌和莫名的不安,就掩下心头的不适,关切地问:“你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厌拧眉不解。

“好端端的,为什么突然让我换称呼?”季星野说。

“不是突然,很早之前我就想纠正了。”

厌收回与他对视的目光,望向雨夜淡淡地说:“我一大老爷们儿,总管我叫媳妇儿算怎么回事,而且你忘了你那些女朋友为什么踹掉你了?不就是因为你总对她们说我是你的大老婆?”

可这番话落在季星野的耳朵里却变成了另外一层意思。

他紧张的神色蓦地松懈了下来,看厌的眼神也变得有些迟疑:“你……”

他想说你是不是吃醋了。

但考虑到这里是阿爷的灵堂,就把话给吞了回去,收回了搭在厌肩膀上的手,又回到轮椅后面,捡起伞推着轮椅进了细雨当中,委婉地说道:“你永远都是我最好的哥们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