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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你现在,到底是属于迟来的觉醒,还是只是因为有人跟你抢了啊?”理论上来说,男人最了解男人,但胡成却怎么也没法从这两个可能性中找到更符合萧经瑜的答案,“你要真这么喜欢,早那些年干嘛去了,要不喜欢,在这争个屁呢?”

萧经瑜看也没看胡成一眼,只是又从塑料袋里掏出一罐啤酒打开,疯了一样往嘴里灌。

就这样连着灌了三四瓶进去,他才仿佛自言自语一样开口:“我不喜欢……我疯了才不喜欢,我见到她的第一眼我就喜欢,喜欢的要死。”

当年他高三毕业,兜里揣着三百块钱,背着自己那把破吉他就离开家乡,去了海城。

那时候的高考状元还没有任何商业价值,这个省状元的身份带给萧经瑜的,只有满身傲骨。他去了海城第一件事,就是先找了个酒吧开始驻唱,老板包吃住,一晚上唱三个小时,给六十块钱。

萧经瑜当时听完这个条件,第一个问题就是:“唱六小时,能给一百二吗?”

老板都惊了,开玩笑地说:“兄弟,没见过钱啊?”

那酒吧说是在海边,但地段是真差,七拐八拐根本没有游客过来,来的都是熟客,一堆人都跟朋友一样,每天不来坐一会儿浑身难受。

他在那个酒吧唱了一个多月,所有常客的脸都已经熟到不能再熟,直到临开学前几天,酒吧里才出现了一个生面孔,一个特别好看的女生。

说起来可笑,萧经瑜被录取的专业是中文,但在看见怀澈澈进来的那一瞬间,他想不起曹植说过‘南国有佳人,容华若桃李’,想不起屈原写过‘朱唇皓齿,嫭以姱只’,满脑子只剩下他曾经最为不齿,也最是简单直白的描述:

好看。

他因为就住在酒吧,所以每天打烊的时候会帮着打扫一下卫生。

那天唱完,跟老板和酒保一起清场的时候,两个比他分别大上一轮和半轮的男人拿他开玩笑说,今天看见那个小姑娘,眼睛都直了。

萧经瑜被抓现行没法否认,只得沉默着在他们的调侃中红了脸,那俩人看见,更是兴奋,追问要不要帮他制造机会,他却忽然冷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