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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难得的是,带着书卷气。

而且脸很小,赵禄心里惊奇,怎么会有人的脸就巴掌大,有他的手大吗,眼睛也是明亮明亮的,嘴唇就像四五月份的刚沾上红色的樱桃,透着淡淡的粉色,整个人就像一颗珍珠,不,是像一颗明珠。

身形纤细玲珑,还往这边望了一眼。

这肯定是燕明荞无疑了,赵禄有些失神,还是王氏暗自碰了碰他胳膊,然后才回过神来,跟王氏一块儿走了过去。

王氏对着燕明玉十分客气,“这是明玉吧,许久不见了,真是……大不相同了,我都不敢认了。”

燕明玉点了下头,寒暄了两句话,燕明荞也扶着沈氏过来了。

燕明荞是晚辈,自该先行礼,“见过伯母。”

王氏说了几句话,她就说,这才是好好养的小娘子,看这一身,哪儿是那些丫鬟能比的。

赵禄觉得燕明荞的声音也好听,总之,从上到下,他真的是哪儿哪儿都喜欢。

他甚至想起金屋藏娇的典故来,不禁想,金屋又何妨,今日回去,他就把那几个通房全都打发了。

人一高兴,脸上就忍不住带上一丝笑。

赵禄对沈氏行礼问安:“晚辈赵禄,见过伯母。”

第一面倒还不错,就是赵禄眼下有些青色,不知是平日里太用功还是因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