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郑燮爱竹,但是没想到这么喜欢。

拨开面前的竹子,姜烟一抬头就看到一个小屁孩儿拿着一根竹子站在她面前。

还奇怪这是不是巧合,就听小孩歪着头说:“姜姑娘也如此喜竹?竟要与竹共卧?”

作者有话说:

其实原本的大纲里是想要把红楼也套进来写的。(我考虑过不写跟红楼有关的人或者事。跟政治有关的不能写太多,可是清朝的文学实在是避不开红楼,我就还是加进来了。)

但是,控制不住。(我个人的问题。)

首先不说书的本真,红楼本身就是非常优秀的群像,而群像也一直都是我写不好的地方。其次,我最多算是红楼读者,对于那些真心喜欢红楼的人来说,我对红楼的了解浅显得可以,我不觉得我能在解读红楼这件事情上能写出什么很精彩的内容。所以就把重点放在了曹雪芹的身上。

至于“曹雪芹”究竟是什么人,我这边还是按照现在一般认为的作者来写。至于其他人的猜测和证明,这毕竟还没有得到官方普遍的认可,所以暂时就先不考虑了。

我一直都认同的一件事情就是,当一个作品有了二创,那它就从灵魂到拥有了骨肉。

红楼、聊斋这类书都是作者赋予了它们灵魂,后来人填补了血肉,而衍生创新则给了许多遗憾一个圆满!

第232章

◎“平生所负恩,不独一乳母。长恨富贵迟,遂令惭恧久。”◎

姜烟只觉得满头黑线, 挣扎着从一堆乱竹中爬了出来。

起身后才注意到,刚才那堆竹子被自己踢歪了不少。

再看旁边的郑燮, 姜烟想到他爱竹的习惯, 有些不好意思了。

谁知,郑燮却摇着头笑,轻轻挥动手里的竹子:“我爱竹这不错, 可姑娘方才是为了起身, 不得已才如此。我喜欢的是竹子的气节, 又不妨碍我用竹椅,用竹篮。若是我将竹子看得比人还重要,那不是爱竹,那是恨透了这东西才会有如此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