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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很流行白色呢,您穿白色很好看。”

店员由衷地称赞道,裴辰景看了看镜子里的人,他也觉得还可以,虽然最开始他并没有打算买一件很容易会脏的衣服,但他懒得再挑,又觉得其实打理一件羽绒大衣也不会很难。

“就这件吧。”

“包起来吗?”

“不,穿走。”

店员还是把他来时穿的大衣放进了袋子里,裴辰景在离开商场时将袋子挂在了手腕上,然后双手插进衣兜里。

冬衣的口袋大都做的容量很大,这就可以让人在不便携带额外的容器时有地方装一些零碎的必需品,也方便在寒冷的风里将爱人的手握在掌心塞在一个口袋里取暖。

裴辰景从来没有尝试过这样,他和蒋廷鲜少有一同走在冬日街头的机会,而蒋廷也不会答应他做这样幼稚无趣的事情。

裴辰景虽然总是倔强地要撑到最冷的时候才肯穿得厚一些,但他其实是一个畏寒的人,手脚总是凉的,这或许也与他总是挨冻有关。

手揣在衣兜里时手心也还是凉的,而他至多可以在手心里握一片暖贴,并没有谁来带着火热的温度将他的指缝都暖透。

地上还有些积雪,裴辰景一路走回来出了点汗,身上微微发热,终于没有抵抗住雪的诱惑将手从衣兜里抽出来团了个雪球。

天已经黑透了,只有四处楼宇上璀璨的霓虹灯和小区内的路灯将暗夜变成了深沉的橘色,裴辰景一手抓住了一团软乎乎的东西,愣了下慌忙松开手,那团“雪”微微动了动,然后传出了一声微弱的哼唧声。

竟还是个活的,裴辰景赶紧小心地把雪扒开,赫然是一只快要被冻僵的小狗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