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种想法。
血精灵、暗夜精灵以及人类,德莱尼妹子,杀了是多么的可惜!?
在玩的时候,李维就不断的想着——为什么要杀了呢?为什么要杀了呢?盗贼可以闷棍,然后带走。就算是普通的战士,也可以挑断手筋脚筋,然后找人复活嘛。
血精灵妹子啊,这可是瑰宝——拿去卖钱,拿来卖萌,拿过卖肉,拿出卖身,都是各种生财之道和养生之道——为啥一定要杀?
“你敢!小白咬死你。”看李维真的没有对自己起歹意——血精灵最能分辨朋友和敌人(……持保留态度)——对李维犯了个白眼,血精灵妹子迅速把染血的钱袋挨个捡了起来。
似乎,也是很轻车熟路的样子。
“好,现在排好队——”一边说着,李维手往天空一指——
圣光一闪!
四周的人纷纷开始愈合身上的伤口。
“听好了,今天的事儿就这么过去了。”李维哼了一声,对地上哎呦哎呦的家伙们说道:“断了手的留下,我给你们治疗到痊愈——我马上也要加入血色十字军。以后还当兄弟处,有事的话就说一声,今天不打不相识。但是要是让我知道有人该黑状……哼哼。”
“不敢不敢……”
一个个如蒙大赦,从地上爬了起来。
“……别走了。”李维叹了口气,作无奈状:“莎莎,把钱还给他们吧。”
“诶?”到手的钱,就如同掉在地上的骨头——想要吐出去?问问恶狗和莎莎干不干!“凭什么?这里有一半是我的!”
“少废话,他们也不容易!”
呵斥了一声,把莎莎整个人吓得一个哆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