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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州刺史的权力看似还是很大,和边地四州一样,可是都被中央设置在地方的机构干扰、侵夺,名义上属于刺史的职权范围内的事情,中央机构总要插手。

中央各部门已经不再接受尚书台的领导,尚书台虽然还存在,但是没有首脑机关,名存实亡,尚书台各部门直接接受皇帝的领导,然后往地方设置了很多地方分部。

财政部有设置,兵部有设置,刑部有设置,吏部有设置……

中央部门的地方分部承接皇权,分部官员在地方上极为强势,地方官员职位越高,受到的掣肘就越多。

职位越低,反而因为需要具体办事,所以掣肘少——他们直接听从中央命令办事去了,没有掣肘。

州刺史是地方职权最高地位最高的官职,堪称封疆大吏,同时也是受到职权侵夺最严重的职位。

延德三年以后,州刺史想要办事,如果没有中央的支持,就难以对地方郡县形成有效制约,本身能做的事情较为有限。

往往州刺史一个行政命令颁布下去,响应者寥寥,或者都是响应了可是行动极为迟缓,等着中央的态度,中央默许他们才跟着做,中央不满,他们坚决不做。

阳奉阴违者甚多。

这种权力架构往往让一些性格上较为强势的州刺史很是苦恼。

他们费尽心思戴着铁链跳舞,勉强维持自己的体面,在中央部门地方分部的层层夹击之下求生,多多少少还想着做点事情。

而一些性格上较为弱势的州刺史看清了皇帝的需求和皇权的扩张,则主动放弃挣扎,主动成为花架子、橡皮图章。

中央机构能插手的事情就不干预不参与,放任自由,凡事都和中央部门商量着来。

你们说可以,我再办,咱们事先通气,达成一致意见,省得到时候和中央部门产生龃龉,闹起来没自己的好果子吃。

于是在某些州,中央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地方事务基本上都是从中央直接下到郡县,越过州一级别直接执行,州刺史在这个过程中就和不存在一样。

他们的权力只剩下中央部门管不到的边边角角,十分尴尬。

尤其在延德九年十年天下豪强大叛乱之后,中央对地方的掌握力度进一步增强,这一增强趋势集中体现在税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