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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健全中央集权组织。皇帝之下设中央政权机构,由“三公”分管(三公为: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分为左右丞相,为百官之长,协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务;太尉,为武官之长,掌管全国的军事。御史大夫,辅佐丞相,掌管图籍、奏章,监察各级官吏。

三公的下面是九卿:奉常,掌管宗庙礼仪;郎中令,负责传达皇帝命令,以及皇帝的警卫;卫尉,就是宫廷的警卫首领,负责皇帝住所的日常守卫;太仆,主要工作是负责侍从皇帝,掌管皇帝的车马;廷尉,掌管全国的司法事务,负责审理重案要案;典客,负责国家的外交事务,同时负责内部少数民族的事务;宗正则是专门管理皇室事务的官员;治粟内史,管理中央财政,并负责全国的税收工作;少府是皇帝个人的财政官员,管理归皇帝私有的山泽湖泊和宫廷手工业。

三公九卿对皇帝直接负责,皇帝对重大事务做最后的裁决。

1健全地方各级行政机构。健全、推行地方的郡、县两级制的政权机构。分全国为三十六郡——三川、河东、南阳、南郡、九江、鄣郡、会稽、颍川、砀郡、泗水、薛郡、东郡、琅琊、齐郡、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代郡、钜鹿、邯郸、上党、太原、云中、九原、雁门、上郡、陇西、北地、汉中、巴郡、蜀郡、黔中、长沙与内史(秦国关中本部)。

郡设郡守、郡尉、监尉史。

郡守为一郡的最高长官,总管一郡的政务。

郡尉:掌管一郡的军队。

监尉史:负责督察一郡的官吏和百姓。

郡下设县,县下设乡、亭、里。

由中央到郡县的政权机构中的官吏,均由皇帝任免,实行俸禄制。皇帝的权威可以直达地方,从上到下对全国进行统治。

1加强军队建设。军队是国家政权的主要组成部分。军队分为步兵和水兵两种。军队的调动,以虎符为凭据,虎符掌握在皇帝手中。

2统一法律。制定了一系列的关于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方面的各种法律,用以维护等级制度和秩序。

3用“终始五德说”确立秦的正统地位和神化皇权。向臣民灌输皇权神授的神秘观念。秦皇室衣服、旌旗、旄节,皆以黑色为之,数则以六计算,符、六符、法冠皆六寸,车驾长六尺,以六尺为一步,皇帝车鸾用六马。

4销毁兵器:没收全天下民间兵器,聚集在咸阳,铸成钟等实用器具。并铸成十二个各重二十四万斤的大‘金’人,放置咸阳宫廷内,作为这项行动的象征。

5毁弃国内原诸侯所建长城及军事要塞,只休留燕、赵为防御胡人入侵的长城,以防止乱民据用造反,同时铲除交通障碍。

6掘通各国为军事需要所筑的川防,疏浚以后作为水路交通及农田灌溉水利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