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最后,白越的声音越来越弱:“西域三十六国,和田产美玉、高昌有葡萄酒、波斯多美人……在那里没人认识我们,不用担心被算计被追杀,在那里我们可以堂堂正正地活下去。我原本是打算带你去的,可是来不及了……”
如果没有我,直到现在他都应该还是天下最受推崇的神医,站在顶端,坐拥最多的财富。如今因为我的缘故,他失了枫华谷,却多了无数想要他命的仇人。
他从未怪过我,可我没办法不内疚。
在唐家堡,我深陷绝望的时候,是他孤身犯险救回了我的命。
我欠他的东西太多,能还的却寥寥无几。但至少在此时此刻,我还可以做出选择。
眼看他的气息越来越微弱,我再也顾不得其他。我走到他身旁,缓缓蹲下了身,然后将左手的袖子挽高,将白白嫩嫩的胳膊伸到了他嘴边,说道:“咬一口,可活。”
白越目光有些茫然:“我中的是毒,伤的是身,人肉人血都是没有任何用的。况且,咳咳……你又不是什么人参仙草,怎么可能……”
“但如果我就是人参仙草一类的呢?”我打断了他的话,“你不是一直都很好奇,我究竟为什么能三番五次活过来吗?眼下我可以告诉你,我是妖,是长白山的千年人参所幻化而成的妖。若食我的血肉,便可解了你的毒,治好你的伤。”
若是寻常人见到一株修炼成妖的人参,必会立马觊觎哄抢。
越是危在旦夕者,越是渴望活下去,这也是为何古往今来那些英明神武的帝王到了晚年总是沉迷寻仙问道的真正原因。若有一线生机,没有人愿意死去。
可与我想象中不同的是,白越并没有立马对着我的胳膊咬下去,他只是看了看我的胳膊,又看了看我,神情格外执拗认真地问我:“我咬你一口血肉,你会死吗?”
我想了想自己的真身,我意识刚诞生的那会儿,就是整片长白山山头个头最大的人参了。后来千万年时间过去,待到我可以化为人形的那会儿,我真身好像已经长成了百年古树般大小。
白越咬我一口,我真身可能会永远缺上一块,但于性命无碍。
思及此,我便摇了摇头,对他解释道:“不会死,而且外表看上去也不会有任何影响。”
白越依旧有些迟疑,道?:“但……缺了一个口子的人参,很难看……”
我觉得自己都快要被这家伙气乐了,都什么时候了,他关心的不是自己的命,而是我的原身会不会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