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啊?你嫌弃我。”夏路言露出受伤的神情:“你不应该时时刻刻把我放在身边好看管住你的积分吗?”
祝弃霜只觉得莫名其妙,随手抽出一支箭,示意道:“我们不应该待在一起,你也要寻找自己的猎物,我不会将猎物让给你的。”
这也是他们七个参赛选手一下车就分散开来的目的,一片土地范围内的猎物是有限的,为了避免聚在一起发生冲突浪费时间,他们还是保持一定的距离比较好,对彼此也安全。
“我又不在意,给你就好啦。”夏路言低声嘟囔,别别扭扭的,抬头发现祝弃霜已经离他很远了,背影很快消失在丛林里。
夏路言吓了一跳,原来刚刚祝弃霜真的是刻意在等他,如果他想甩掉自己,早就可以走了。
夏路言沮丧地坐下来,把揣在怀里的枪紧紧握住,哪有男人不喜欢枪的,哪怕只是个很旧的破枪,也和射击馆什么的完全不一样。
一个原始大森林,他有一把自己随意的枪,只要在里面度过就能轻松拿到一百万,简直就是电视剧里的情节,他在进入临柩山的前一个星期,每晚都在幻想自己像个反恐精英一样帅气地扛着枪,称霸丛林,拿到第一。
可事实上,光打一枪,后坐力都让他的手麻了几个小时,别说称霸了,他看到大一点的野生动物都不敢开枪,对准小一点的野兔又打不准,唯一打准的羚羊,其实是因为祝弃霜先用箭将羊钉在了树上。
现实和幻想怎么差距总是那么大。夏路言挠挠头,又把自己身上的冲锋衣提起来闻了闻,鱼腥味混着干臭的血味,把他熏得翻了个白眼。
祝弃霜怎么不臭呢?夏路言一路紧紧地跟着他,真没见他身上有一点脏。和他这种不修边幅的大老爷们比起来,祝弃霜就跟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似的,作为唯一舍弃枪而佩戴弓的人,夏路言在心里给他起外号叫土著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