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区大队去一看, 进楼门装了监控,但是电源拔了,刚好那两天没工作。
被偷的有三户人, 都是夜班或者出差各种原因家里没人的, 门锁没被暴力破坏。
几家人丢失的物品类型差不多, 平板, 笔记本,还有首饰现金。
就差把内鬼两个字写在案发现场了……
房东小儿子怕被怀疑, 也跟着说自己丢了块平板。
昨天下午,区大队把辖区内的典当行, 金银回收的店走了一圈,还没走完就追到了卖赃物的人。
区里挂上号的瘾君子, 没事就干点小偷小摸的勾当, 更巧的是, 这人跟房东小儿子还是初中同学……
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人带回来了,瘾君子在局子里几进几出常客了,对于自己不是主犯可以轻判的认知非常清楚,还没等警察问话呢,积极主动全撂了,末了还给自己争取一下坦白从宽,举报有奖……
说是按房东小儿子的给的名单依次偷的,这名单都还揣在身上,真可谓做事留一手。
说起来啼笑皆非,上面明确写的不能偷,不要浪费时间的门牌号就一个,谢悯的屋子。
大概是怕合伙人误会,主谋给了详细的不能偷的原因:工地上班,底层工作者,穷的连外卖都吃不起,下班时间还天天搁宵夜摊帮人炒面挣外快……
区大队把纸条发过来,顾添笑得方向盘都握不住,憋着气把手机屏幕怼到谢悯眼前。
“谢队,发表下看法?”
谢悯手掌虚掩着口鼻,忍着笑。
“点评到位。”
“谢队,身为公职人员不能开展第二经营,你解释解释呗,为什么去炒面摊挣外快?”
“那老板是我前一个租房处的邻居,有时候没事就跟他出去开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