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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运一回到叙利亚就一头栽进了工作里,连个人影都看不见。

郝鑫则大大咧咧的和雷神当无业游民,每天必做的事qíng就是去看洪力和锻炼身体。

洪力已经可以下c黄了,冷酷的像杀人犯一样的脸不知道为什么看起来顺眼了很多,至少在郝鑫面前如此,会笑的很自然,也会开玩笑,有着一个典型军营汉子的形象。洪力对郝鑫的枪法推崇备至,不但希望和郝鑫学学,甚至对主板和孔雀不止一次提出邀请郝鑫加入“利剑”,成为队里的第一狙击手,这样他就可以放心的把后背交出去了。

郝鑫也想回“利剑”,但他毕竟是佣兵团背后的真正老板,再加上郝运的关系,就算他想上战场,主板和孔雀也不会同意,所以有些犹豫。

主板似乎也仔细想过,在他回国的一周后和他详谈了一下,最后他以后勤人员的身份加入了“利剑”。

虽然这个结果不尽如洪力之意,好在大家现在算是一个团的兄弟了,所以在听到消息的当天,洪力宣布出院,回到驻地后买了几瓶好酒,庆祝郝鑫的加入。

那天没有执勤的兄弟都喝了些酒,因为洪力的关系,对郝鑫的态度也是亲昵的不行,一副兄弟穿一条裤子的豪慡态度,于是那天郝鑫、雷神和洪力都没少喝。

两个字,开心!

无独有偶了。

这天,忙碌了一周的郝运终于得到了半天的假,准备拿些工具去前线,所以就回来了。

郝鑫的事儿他一直没忘过,虽然很好的被公事给压了下去,但是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所想的只有那一件事,日夜煎熬的几乎让他身心憔悴。

可是当他紧张不安地回到第二城市的佣兵驻地后,看到的却是郝鑫喝得醉醺醺的画面,那笑开的眉眼似乎不带一丝的阴霾,缠绕在自己身上的梦魇在那张醉脸上看不到一丝一毫。

本来打算悄悄回来再悄悄离开的郝运改变了主意,一通电话,把同样喝得醉醺醺的雷神给叫了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