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夜看见户籍本上同样没有变更的家庭地址,不禁全身战栗。
花园路11弄3号。
“没有人理解她,没有人相信她,没有人相信一个不满四岁的小孩会记得家庭住址,被诱拐后会自己回家。可是妈妈,是因为这个信念才活着……”
尘眠了十八年的记忆一点一滴在脑海中恢复清晰。
被带到陌生地方的自己整日哭闹,吵着要回家,要妈妈。
她反复说自己家住在11弄3号,因为妈妈叮嘱过要牢记。
但后来自称是母亲的那个女人用反复又反复的谎言篡改了这记忆。
并不是出生于11月3号,而是住在11弄3号。
十八年过去,即使十八年失望,妈妈也坚信女儿记得,她会回家。
她的确是记得的。她坐在妹妹对面,眼里蓄满泪水,数字11和3在眼前摇曳模糊,但心里有什么东西却终于尘埃落定。
“……姐,今天是妈妈生你的日子,我求你去看看她。如果不能原谅他们为人父母的失职,就当是行善,去回应一个母亲执着了十八年的信念。”
不可能铁石心肠。
夕夜抬起眼睑的一瞬,泪水如同断线的项链崩落,咽喉收紧到无法言语,只是重重地点头。
她在病榻前见到母亲,虽然已有心理准备,但眼前母亲的形容还是让她震惊。只不过五十岁出头,却已经白发苍苍,样貌比实际年龄衰老十年。她的面前摊了一c黄的旧相册,深陷其中想掘出能够重温曾经的蛛丝马迹,以致于抬起眼睑时神色恍惚,灯光映在她的瞳孔里慌乱地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