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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和服装厂的现金流充裕,基本上都是现金往来,账面上不留太多利润比较好操作。

“新风服装箱包厂”生产的“双肩包”、“喇叭裤”和六月份推出的“牛仔衫”基本上都是按照成本价加百分之十二制订账面上的出厂价。

批发价、零售价究竟多少钱,“新风服装箱包厂”管不着,这一部分利润才是大头,可以直接进腰包。

“新风服装箱包厂”已经跟“自强服务公司”签订合同承包经营,张芳芬又承包了“自强服务公司”。

按理说除了合同规定该上交三水镇的利税、提留的退休金、医疗费统筹,多余部分理所当然属于张芳芬个人所得。

为何还要这样做?

无他,财不外露,免得惹人嫉妒,生出是非。

“新风服装箱包厂”的产品都是发往徐若男沪城的服装店,批发给个体户概不赊账,必须交现钱拿现货。

价格随行就市,用不着出具发票,绝大多数个体户根本用不着发票,自然无账可查。

这就是为什么国营、集体的商店、饭店,小厂绝大多数经营不下去的最主要原因。

管不住,也没法管,真想管起来每一道环节都必须三个人才会起到一点点互相监督的作用。

真这样做了,管理的成本肯定高得离谱,最后的结果就是小单位难堪重负纷纷倒闭。

这两个月,绝大多数“新风服装箱包厂”的女工拿到手的月收入不低于四十块钱,人均产值六百多块一个月。

如果六月底截止,按照出厂价计算,五十天的总产值五万多,暗地里,张芳芬到手的纯利润已经超过三万块。

以“牛仔喇叭裤”这个近期供不应求的产品举例算账,一条的成本价不超过七块钱,加价百分之十几制定的出厂价是八块钱。

这百分之十几的毛利留在账面上发工资、发奖金、缴纳税费、缴纳医疗费、退休金统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