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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初,可没几个内线会用这种方式去进攻。

虽然哈士奇队也知道韦恩喜欢投三分,但有时候思维惯性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扭转过来的。

潜意识里,韦恩的对位依然认为他至少得拿球停稳之后才会投篮。

因为大多数内线球员的投篮,都是非常迟缓的,给人一种笨重的感觉。

但韦恩并不是这样,他的出手丝滑般流畅且果断,就像一个三号位前锋。

这记超远距离的三分投篮看似随性,但却是韦恩的常规得分方式。

在毫无干扰的情况下,韦恩的三分很少失手,这一次也不例外。

“刷!”

篮球应声入网,韦恩高举起手臂,比出三根手指。

这分拿得,简直轻松写意。

阿泰斯特看见韦恩命中三分后,赞许地点了点头。

“这小子,有点拉马尔内味儿。”

“拉马尔?哪个拉马尔?”伯德撑起身子,阿泰斯特这家伙难得一次说了句让他感兴趣的话。

“当然是我的发小拉马尔奥多姆啦,你不觉得他们很像吗?都非常全能,都是瘦高的身材,都健步如飞,都投篮神准。”

阿泰斯特耸了耸肩,“可惜持球进攻能力和运动能力比拉马尔差远了。”

对于奥多姆,阿泰斯特可谓是相当了解。毕竟,两人从小就在街球场一起玩耍,还在高中当了四年队友。

说起来,卡戴珊和奥多姆还是阿泰从中撮合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