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自己洗脑,灯光暗很可能看错,周槐那时十六岁,年级第一,没事儿往酒吧跑什么啊。
“夜场查得不仔细,我看他挺吸引小姑娘,又是常客,差人送过两次果盘,他没要,有次我亲自去了,你猜怎么着……”他卖了个关子,接下来的话比微博段子还胡扯,“他搁那儿开手电筒写作业,牛逼吧。”
我刚想开口,被顾谙再次打断。
“别急,还没说完。”
他给我续杯酒,“最后一次见他就是帮你报警那晚,他还专门喝了两口伏特加壮胆,幸好那群混混没动手,不然他就惨咯。”
靠,小傻逼。
我在审视的目光下交代了周槐初三就认识我的事实。
初三填报高中志愿前会组织一次校本部游览,为的是留住初中分校的优秀学生,周槐去高中参观那天下午我们正在打篮球,他迷路了,路过篮球场李知岩递给他一瓶水,然后叫了我的名字,落日余晖下我投出一个漂亮的三分,于是周槐单方面认识了我。
当然,这些都是周槐说的,具体那天到底如何,我和李知岩都忘了。
顾谙听完后伸出大拇指,原来这就是名校尖子生,长见识了。
接下来我们又聊了会儿我爸的负债,总而言之我遇不到黑社会催债的情况,这点令顾谙很放心,他把我送到门口,欢迎我以后有空常来。
现在是晚上九点,东太康路一带适才开启夜间繁华,我跨上地铁,四站之后从b口乘电梯出来,走过两条街就能到周槐家楼下。
我盯着摇摇晃晃的扶手发呆,似乎终于明白为什么周槐先开始疯得像只患了躁郁症的狮子,如果我是他,大约会做出更偏激的事。
因为他那种感情,我现在正感受着。
原来这就是名校尖子生,长见识了。
(竖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