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是个奇妙的东西,贺子兴跟丁小天的友情靠拳头给抡出来的。
贺子兴笑着跟他说,这一下他不还手,丁小天从今往后就是他哥们儿了。
丁小天没想到自己友情发生的那天晚上,还能遇见爱情。
他是个早熟的人,他喜欢上了一个大他三岁的姐姐。
姐姐第二天穿的比第一天晚上多,白T恤牛仔裤,脸也干净了不少,丁小天藏在胡同阴影里瞧见她提着袋子过来的时候,脚步不自觉的往前动了动。
正式认识一下吧,姐姐笑盈盈的伸出手来和他握手:我叫万珊,我也是学生,艺术生,学画画的。
丁小天。
丁小天当时就挺痛恨他爸为什么给他取这样一个幼稚无比的名字!
天都天了,为什么还要叫小!
小天啊?万珊笑笑:挺可爱的。
丁小天跟她握了下手,并突然觉得他爸其实还挺有文化的。
万珊不是一个美到不可方物的人,但在丁小天心里是,电视上任何一个女明星都没万珊性感可爱。
万珊上的高三,原本高中没考上,家里花钱进的高中,她对学习什么的不感兴趣,只喜欢玩和画画。她思维跳脱,是个性格奇怪又可爱的女孩儿,在学校也是个特别受欢迎的学姐,在家里也是集父母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公主。
学校同届的不少女生讨厌她,说她是狐狸精,说她穿衣服骚,人也骚,披头散发像个疯子,上课的时候跑教室外头跳舞,净勾搭男同学帮她跑腿买东西。狐狸精爱喝酒,别的女生喝几瓶就是极限,她是一扎起步往肚子里灌,晕了醉了就喜欢画画。
万珊在艺术上有天分,十五岁的时候还开过个人画展,家里没帮忙掏一分钱。
有些人的精神无法和这个世界产生共鸣,他们以自己的方式传递艺术,却被外界习惯性的当成神经病。
怕我么?万珊醉眼眯眯的瞧着他,伸手在看着她痴愣的人眼前打了个响指:放心,姐姐是个好人,不会吃人。
如果她是神经病,那么他就是变态。
丁小天看着提着酒瓶子在月光下踩着碎步翩翩起舞的人,偏过头,不停往喉咙里狠狠的灌着酒。
他只想过去拥住她,扣死了她的腰,扯掉她的衣服,吻紧了她的唇。
受欢迎又怎样,被人讨厌又怎样,谁又真正知道她在想什么?
她也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