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凉给郑轩舀了一碗汤,汤汁颜色很重,上面还铺着一层油花,诱人的香气一阵一阵地勾着郑轩的馋虫。
只是汤而已,郑轩这么对自己说着喝了一口,不同于以往喝过的清淡补汤,这是一种极其浓郁厚重的口感,在被油花锁住的高温刺激下味蕾变得更加敏感,同时也更加空虚,“这是什么汤?”
“猪脚汤。”季凉又给他装了一碗白米饭,“光喝汤有点咸,得配饭吃,泡饭也好吃。”
郑轩在季凉献宝似的目光下就着心中两条宽面条泪吃下满满一碗汤泡饭。炖得软烂的猪脚,连皮带肉地蘸着用小米椒调过的酱油,一口下去唇齿留香,第二碗饭正在光速消失。吃第三碗饭的时候,总裁表示是尖椒牛肉和麻婆豆腐先动的手!郑轩一边吃一边在心里想着:去他妈的健康!
美美地饱餐一顿后,郑轩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开始反省自己,身为食物链最顶端的alpha,怎么能如此没有自制力?
季凉走到郑轩身边坐下,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他笑。
“怎么?”郑轩稍稍坐直了点。
“你把手伸出来。”
“?”郑轩不明所以地伸出右手。
“换一边。”
“……”郑轩又伸出左手,马上他就意识到不对劲,季凉这是在把他当狗训吗?还没来得及发火,左手的无名指上已经多了点东西——那是一个样式十分简洁的纯银戒指,上面什么装饰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