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烟灰缸的“男人”顿了一下。
沈濯终于将领口憋人的扣子解了,站起身:“忘了介绍,他们之前总叫我侨仔。记起来了吗?”
“他们都说你死了,跟水妹死在一起。”
“黄柴之小姐,”沈濯微微歪头看向她,言语中的自信和骄横与她记忆中的无甚差别,“你应该相信我的能力,能够逃出生天,也能够帮你们赚大钱。”
“凭什么?”黄柴之露出一抹讥讽的笑容,“为什么不是你出卖的安德?卖主求荣的事情,你这样的人做得出来。”
沈濯眉毛跳了一下:“就凭老癫信我。在香港的时候,你们两个一起投奔的安德,他曾经是你的王爷,足足有七八年之久,难不成现在你连他都不信?他在天津的电话,你应该也有。”
被戳穿了不是老大而在沙发上坐立难安的地葫芦,反倒是现在喘不过来气的一个,他回头望向黄柴之,问道:“你们认识?”
“老朋友,”黄柴之轻笑一声,“他从美国就跟着安德·邓肯,大概有六年,还是七年?香港甚至是整个广东都赫赫有名的中间人侨仔,相当于安德在黑市唯一的联络人,其实造假的手艺仅在安德之下。不过除了安德的学徒们,谁也没有真正见过侨仔。”
沈濯无奈地耸耸肩膀:“咱们一起做过多少起买卖,我总不能也是假的吧?你可是跟着我见过安德好几次的。”
“是啊,跟着你。昔日里对我们吆五喝六的人,现在来给我做跟班,怕是不服气吧?我手底下的人必须要学会的两个字,臣服。”
“怎么会不服气呢,我脾气是顶温顺的。再说我现在也是虎落平阳,讨口饭吃,我可比那个老李有用多了,我也不要多少分成,填饱肚子就行。”沈濯扬起嘴角露出一个尽可能降低身段的讨好笑容,听到的还是黄柴之不屑的气声。
她说:“我只需要一个新的羊头。”
“你怎么知道我做不来这种事情?”
最后,黄柴之将他留在仓库,看门狗看着他不许他出门,他只能在一堆木箱子上将就睡了一晚上,早晨听见轰鸣的汽车喇叭声,慢慢爬起来,有点落枕。到了七八点的光景,黄柴之带着两个陌生人回来,看体型应该是左右护法。
她还是一身男装打扮,帽子摘了是半长不长的短发,五官是女人的柔软棱角,不过眼神足够能杀人。她递给沈濯两个干巴巴的馒头和一杯水:“你想当羊头不是吗,今天拐一个孩子,当投名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