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庆祝秦澍的彻底康复,以及不久后我就可以迎来的全新生活,晚上我特意做了一大桌菜,杂乱俗落的香味大喇喇地在房间里四处乱窜,热气升腾,一种名叫完美大结局的东西在空气中氤氲,所有人脸上的笑容都显得那样真实而鲜活。
秦澍从酒柜里拿了瓶滋味挺不错的红酒,原本打算再也不碰的,但想到今晚我也不必和他睡在一张床上,于是我便放心大胆地喝了几口,杯子里只有小半杯,唇上挨了一点,舌尖尝了一点,脸便红透了,意识零散,如柳絮一般到处飘荡,大脑晕眩,嘴巴迟钝得几乎说不出一个完整的句子。
宋稚坐在我旁边,象征性地也用玻璃杯倒了一杯热牛奶与大家碰杯,盘子里盛放着几块炖得软烂的牛尾巴,他拿着叉子吃得不亦乐乎,他最喜欢这种又肥又腻的肉,脸上蹭了一层亮晶晶的油,我叫他自己擦掉,他便拿纸巾赶紧蹭两下,整张脸越蹭越脏,像只花猫。
姜可今晚也和我们坐在一起,秦澍很器重他,但他对我平庸的手艺似乎没什么兴趣,很少动筷,倒是一直都饶有兴致地在逗宋稚,他还没结婚,很喜欢小孩子。
宋稚今天高不高兴?他拿湿纸巾替宋稚将鼻尖上的食物擦掉,笑眯眯问道。
宋稚拿着勺子看向我,眼睛闪闪发亮,认真点头,高兴,爸爸是第一名。
他似乎已经彻底忘记咱们倒数第一的情形。
姜可失笑,你就只记得你爸爸,你秦叔叔呢,还有我,你个小没良心的,忘了上次我还带你去吃冰激凌的事情了吗?
他刚说完,宋稚便紧张地看向我,姜可嘿嘿坏笑,吃都吃进肚子里了,死无对证,谁也查不出来。
宋稚的脸瞬间红了,两只眼睛忐忑不安地眨着。
我口齿不清地对姜可不满地抱怨,他......他还小,不能......不能吃太多冰的......
天冷了,容易感冒。
后面那几个字我的脑子其实已经想到了,只是嘴巴怎么也说不出来,于是费劲地向他重复道,不......不好。
姜可手上捏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香烟,撑着下巴冲我随便点点头,嬉笑道,好好好,下次不吃冰激凌,改成朗姆酒蛋糕......
我更加不赞同地摇头,那个也不能......不能吃......有酒精。
宋稚还是小孩,怎么能碰那些东西,其实我平时连糖都很少给他。
这也不能吃,那也不能吃,做宋先生的小孩真可怜,我小时候可没那么多顾虑,不也还是活着长大了。姜可啧了一声,满不在乎地谑道。
你们不一......一样......
我太热了,感觉肚子里的酒精简直要将我整个人都烧着起来,耳朵和脸应该都红了,只好不停地用稍微凉一点的手背来降温,间或扇着风,好让不中用的脑子清醒点儿。
姜可见我越擦脸越热,大概也想帮忙,于是将手伸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