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此同时,迟星将耳麦摘下,拧了拧酸痛的颈椎,他又将视线投向电脑,电脑屏幕还在不停地弹出代码。
站起来走向楼顶的边缘,橘红色的夕阳在城市边缘投下巨大的遮罩,将数千座高层混凝土建筑倒扣在里面。迟星张开双手,恰好有微风吹过,他的衣角被风吹得鼓起来,远远看去好像随时要从几百米的高空直直坠落。
嘀嘀嘀。
身后的电脑屏幕上弹出“系统设置成功”字样,美国那边的数据已经到手,迟星知道,黑匣子最后一块bug已经被他修复完毕,接下来就看谢景了。
迟星俯视着楼下,目送一辆车越行越远,他喃喃道“阿景……你会选我吗?”
又待了一会儿,重新将帽子带好,迟星夹着电脑往楼道走,这时有人打了个电话进来,迟星很干脆地挂断,随后发了一条短信过去“不治了。”
——
云水间的包厢很大,他,唐慧,谢昀三个人的晚餐却占用了一张可供十多个人就餐的餐桌,可想而知吃饭时的氛围会多么冷清。
因为父母常年不在家,所以大多数的时候,谢景都是一个人吃饭。习惯了一个人之后,谢景自然而然养成了和别人保持距离的习惯,倒不是因为他生性冷漠,而是习惯使然。
在市郊的那段时间,迟星经常会半夜翻墙进来找他,有时候带着小蜜蜂,更多时候是一个人过来。
自从某次半夜谢景让他吃了个面包后,迟星就好像沾上了深更半夜吃夜宵的习惯,一旦来了总要在谢景家搜刮点东西才走。久而久之,谢景每次都会提前把东西准备好,因而好几次被迟星笑着调侃为“小媳妇”。
有一次迟星掐了只兔子过来,谢景一开始以为这是迟星送给自己的宠物,刚想让他拿走,迟星突然当着他的面,一刀插进了兔子脑袋里,兔子的两眼之间立刻了道缝,淋漓的鲜血流进了兔子眼睛里,整个眼眶都染成了红色。
迟星揪着兔毛,手腕稍斜,刀尖抵着那道缝,平着鲜红的血肉硬生生将兔子皮扒了下来。它左手拎着兔皮,右手拎着血淋漓的兔子,十分畅快地说,阿景,今晚我想吃兔子肉。
外边响起了高跟鞋踩在地板上的咔咔声,唐慧挽着谢昀的手进来了。
虽然这个时代的生物技术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突破,但对大部分人来说衰老、死亡是永远避不开的话题。谢昀这些年沧桑了许多,两鬓有几根零星的白发,即便整个人精心修饰过,也抵不过岁月的打击。
谢景朝他点了点头,算是问候。三人在位置上坐好,唐慧坐在谢昀旁边,谢景坐在谢昀对面,两人之间隔着一张超大圆桌。
菜送上来了,气氛差点凝固时,谢昀敲了敲桌面“谢景,你想说什么?”
谢景的面部轮廓和谢昀很像,只不过一个在商场浸染多年,看起来精明冷漠,另一个瘫痪多年,看起来沉默阴郁。
“没什么好说的。”谢景从头到尾都没有看谢昀一眼,他的态度表现得很决绝了,自从决定离开他们的那一刻,谢景就从来没有想过回来。
谢昀并没有什么反应,比起这出无聊的父子相见戏码,他在乎的是另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