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你喜欢兔子?”付泽自己是不喜欢兔子的,准确来说,他对小动物都不怎么感冒。

“勉强算对吧,”于暮之时隔七年,第一次对付泽说他当年为什么要送兔子的原因,“我小时候一直觉得自己挺像兔子的,虽然长得好看,先说明这不是自夸啊,是我爸妈说的。”

付泽还附和了一句:“是好看。”

“……”于暮之,“你别打断我,就是虽然好看但是我胆子很小,小时候亲戚要抱我下我就哭,他们凶我也也要哭,反正就是个爱哭鬼吧。我妈就觉得我跟她小时候养的兔子好像,很胆小,又黏她。后来有次晚上我妈哄我睡觉叫儿歌,刚好唱到小兔子乖乖,我妈一想还挺合适就直接给我取小名叫乖乖了。”

除了自家人,还没人知道于暮之这小名是怎么来的,连成渝都不知道。

“所以,你就是这只小兔子?”付泽伸手捏了捏兔耳朵。

于暮之轻咳了两声,没回答,算是默认了。

当年做这只小兔子,于暮之确实是存着一点浪漫的小心思的。他从小被叫乖乖,也知道自己小名的由来,所以他觉得兔子算了一个自己的代名词,当然了这仅限亲近的人。毕竟谁也不想被同学们喊乖乖,偶尔逗趣的时候还要故意喊你小兔子,那也太羞耻了。

于暮之最开始要送给付泽的还不是兔子玩偶,而是他买的一个小金兔子,对他来说就是零花钱的零头买的,这还是他怕付泽会因为太贵不收而特意买了个小的。

但最后,付泽还是没收,于暮之问他为什么,付泽当时捏了捏他的脸颊温声说:“太贵了。”

“可是……”它才几千块。

付泽只是看着他,轻声又重复了一遍:“暮之,太贵了。”

“好吧,”于暮之无奈妥协,“那我送你别的,不准说不用,我保证不贵!”

付泽这次没再拒绝他。

保证不贵的于暮之想了很久也不知道要送什么东西,好在很快有人给了他灵感。

晚上的选修课大家都不会很认真,那会天气渐渐冷了,在上课时间偷偷在课桌下织手工围巾的女生也多了起来。

对啊,做手工呗,买材料花不了多少钱,又付出了自己的努力,是满含心意的礼物,这付泽总不会拒绝了。

不过织围巾这种高难度活动不适合于暮之,于是他偷偷上网去搜,看到有人推荐做布艺玩偶,简单又可爱。就是按照形状剪布料,再拿针线缝起来,最后再把棉花塞进去后封口,这多简单。

于暮之行动力很强,当晚就在网上买好了材料,店家是同城的,第二天晚上就送到了。那晚付泽要去姜焕家做家教,送付泽回了学校之后,于暮之回家就开始鼓捣。

在布料上画兔子倒是没问题,于暮之学过简笔画,画个兔子分分钟的事情。但画完了,能要剪的时候,于暮之一剪子下去兔子没了半截耳朵。

于暮之一开始掌握不好剪刀的锋利程度以及剪的角度,一连剪坏五块布料也没得到一片完整的小兔子。好在他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手笨,以防万一买了一堆布料,不怕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