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朝朝扯扯沈辞晚的袖口,缓缓的道:“我会努力帮前辈查明真相的。”
沈辞晚脸上酒窝盈盈,顿顿,又与艾朝朝道:“……我想给你讲个故事。”
艾朝朝点头,做出认真倾听的姿态。
“几年以前,有一个普通的小孩,他崇拜着一个偶像,所以选择去做了偶像。但他也同样在这之间坚持着自己学医的理想。”
沈辞晚崇拜的那位,叫做盛年的偶像,艾朝朝自然是认识的。
是与自己的老师、亚洲境内最出名的艺术家叶漫纠缠不清的人。
艾朝朝对盛年前辈并无好感,只记得二人唯一的一次见面是在自己入学平城艺术高中当天,这个从里到外透着浩然正气的人等在校门口,交给自己一束花束,跟自己说:“你就是他的学生?真跟他并无二样。”
摇摇头,沈辞晚的声音缓缓的继续在艾朝朝在耳边响起。
“然而,这个小孩作为偶像出道还没有一个月,他的父母就在一场海难里双双遇难了。”
艾朝朝是记得那段时间的,记得新闻上说确认只幸存五人,记得和平号事件过去整一个月的时候他跟着李峥去平城的中心广场与市民们一起点燃一根白色蜡烛,记得沈辞晚对歌谣界宣布休整半年时间,记得他又去了蜗居的那颗枫树下,拾起一片枫叶,祈求着这颗百年的老枫树啊,可不可以让那个人少伤一点心啊,可不可以啊。
“这个小孩很伤心很伤心,性格大变,在以后的六年时间里都冷漠不近人情。”
“六年后,他所在的娱乐公司新来了一个小练习生,这位练习生第一次在公司里见到他,忘了叫前辈,整个人呆傻了半天,他觉得无语,现在的后辈都怎么了,转身匆匆而过。”
艾朝朝想,自己当时确实是有够傻球的,迎面而过,第一次正式的见到行程结束的沈辞晚,一句话也不说,一个动作也不做,就那么楞楞的瞅着沈辞晚发呆。
还好现在他没那么傻了,艾朝朝想。
顿了顿,艾朝朝疑惑沈辞晚为什么不继续讲了,问道:“后来呢?”
“后来啊,他就被这个小后辈缠上了。”
“那再后来呢?”
“再后来,他就再也甩不掉这个小后辈了。”
“那再再后来呢?”
“再再后来,他觉得这个小后辈的问题有点多,但奇怪的是,他一点儿也不觉得烦。”
作者有话要说:“奇怪的是,他一点儿也不觉得烦。”
追妻成功艾朝朝,口嫌体正沈辞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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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