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冲冲地出了门,四下走动,他才发现自己没地方去。没有朋友,没带身份证,连二十四小时便利店都破天荒地关门了。
他那一腔怒火蔫蔫地平息下去了,顺着马路漫无目的地走,好像沙漠里的独行者,越走越苍茫。
夜里下着雨,吹来一阵凉风。路边醉汉踢开拦路的野狗,又啐又骂:“呸,呸!丧家之犬!滚开!”
骂得他狗血淋头。
也不过是喜欢一个人。
也不过是勇敢了一次……
爱情不应该是人世间最自然最美好的感情吗,他们也不妨害别人,为什么就不可以被接受呢?
他走进城市漆黑的角落,才知道中央公园里游荡着多少无家可归的人。有多少人,男人,年轻的老的,各式各样的,向他吹个口哨,递个媚眼,小弟,我们都一样,一块儿玩吧……多少灵魂在黑夜里沉沦。
一个深渊向他张开了巨口,他头也不回地跑,不顾仪态,踉踉跄跄地疯跑。
他们的爱干干净净,不是这样的……不脏的,也不是有病的。
口袋里还有一点现金,他在黑网吧通宵了两天,昏昏沉沉,盖着污脏的毯子,眼睛都失了神。
直到那毯子被人扯了扯,他躺在空调底下,身上一片彻寒,一个激灵,才把灵魂换了回来。
再看来人,留着寸头,唇下一颗小痣。
他瘪着嘴唇,一下泪如泉涌,抱着那人喘得上气不接下气,哭得人引颈侧目而视:“隐仔,我没有家了!”
时隐的心被一片一片地撕开,沈浔哭得他好痛。
他头发乱糟糟的,也长出了胡茬,杀死昔日那个满身正能量的男生,只用了两个晚上。
时隐好不容易把人半扛半拽地带回小阁楼去,沈浔又是高烧昏迷了好久,醒过来时浑身的骨头都在抗议。
“隐仔……”他嗓子冒烟,都快发不出声音。
“我在。”
“你在……”苍白的手抬了抬,好容易握住了,暖暖的。
他又昏睡了,再醒来时面前放着时隐端来的一碗热粥。
“食粥记的。”时隐说,“看出来你喜欢,所以专门给你多要了蘑菇,还热呢,尝尝?”
沈浔一边把热粥咽下肚,一边慢慢整理着思绪。脑袋有点沉痛,但他清醒了不少。
“我跑出来多久了?”他问。
“我前天晚上找到你的,到现在已经快四天了。”
“哦。”沈浔应了一声,四天,比他想象中的少点,“你怎么发现我不在的?”
“你不来上学,你妈来学校找我……”时隐顿了顿,后半句话吞了下去,“……然后我就找你啊。”
沈浔料想楚倩没说什么好听的,蹙着眉,眼眶又发酸:“对不起,拖累你了。”
“本来就是我们两个人的事,说什么拖累啊。”时隐沉默了一会,握着汤匙的手有些颤。他垂下眼不看沈浔,“你后悔吗?”
“后悔,特别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