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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内响起一片礼貌性的掌声。

罗南也对纳瓦斯说道:“恭喜,恭喜狮门影业。”

“你太客气了。”纳瓦斯虽然以超出预算的价格拿下版权,但觉得物有所值,说道:“罗南,我们都是发展中的中小公司,更应该合作而不是竞争。”

罗南看似赞同的点头:“你说的很有道理。”他直接问道:“纳瓦斯,你打算用这部影片去竞争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吗?”

竞争奖项是独立电影最能体现价值的运营方式,在座的都是行家里手,纳瓦斯也没有否认的必要,当即说道:“是有这么个想法。”

罗南直接说道:“我从东方买了一部类似《卧虎藏龙》的电影,也准备冲一下最佳外语片。”

“是多伦多电影节期间的那部《英雄》吧?”纳瓦斯已经在电影节上看过影片了:“我知道那部片子。坦白地讲,这片子与《卧虎藏龙》可是有差距,竞争力有点不足。”

他仿佛一片好心:“用这片子竞争最佳外语片,罗南你要控制好投入,我认为这种纯粹东方式的片子,弄不好就会产生亏损。”

罗南似乎很坦诚:“这片子确实比不上《上帝之城》有竞争力,但总要试试。纳瓦斯,《上帝之城》也要控制好投入……”

纳瓦斯笑了笑:“谢谢提醒。”

开什么玩笑,只要《上帝之城》能拿到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就像《死囚之舞》一样,投入肯定会得到回报。

罗南没有再多说,跟其他公司的人打了个招呼,随即告辞离开。

回公司的路上,还是忍不住算了下《英雄》和《上帝之城》两部片子的帐。

前者版权费500万美元,后者1200万美元。

罗南计划在《英雄》包括冲奥在内的总宣传发行方面投入800万美元,其中除了奥斯卡宣传公关费用,大部分都是例如拷贝和保险等必须的发行费用。

《上帝之城》真想拿到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并且利用奥斯卡效应来获取票房的话,宣发投入只会比《英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