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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深处,一溜烟蹿出一只野兔,印下一串圆圆的足印。

足迹戛然而止,横空蹿出一个长手长脚的少年,左手将兔子死死摁进雪地里,过了会儿,拎起来放进嘴里。

她找到他时,看到的便是这样一幅情形,他已习以为常去生啖血肉。

回到森林的七八年当中,阿豆逐渐长成少年的轮廓,只是没人说话,有点寂寞,可他不在乎。小猫咪身上有熟悉的气味,有令他安心且依赖的温度。

她发觉他几欲是主动的放弃了作为人的语言,作为人的生活方式,一心以为他是只野兽,潜意识只想变得和她一般。

她后悔了,即便她一个人回到森林,偶尔偷看阿豆一眼,他还是个正常的少年,也许哪天有了心仪的姑娘,谈婚论嫁,结婚生子,有口热饭吃,有个屋遮雨她便可以放心去投胎了。

思来想去之间,咻地飞来一只箭,她跳起险险躲过。

白皑皑的雪地里,有人飞马而来,顽劣的笑声回荡在林中,高声对她道:“哟,竟是只吊睛白虎。”

马上一看便是洛阳城中哪家贵胄子弟,打扮华贵,身背箭囊,手里捏着一把做工精细的弓。

“遇上小爷是你倒霉,看我扒了你的皮给小爷我做氅。”他狂妄道。

箭不断射来,退无可退。

红着眼咬断马腿,马儿惊逃,那狂妄小儿掉落下来时,她反扑上去咬断他的脖颈后,她空茫了一瞬,旋即拔腿反身跑远。

又落起鹅毛大雪,白雪地里一滩猩红的血迹被缓缓掩盖。

良久,她折返而来,地上的人的眼睛睁可怖地睁着,嘴唇乌青,脖颈上的血已经干涸。也不知是冻死的,还是失血过多而死。

他一身所着全是金贵玩意,倘若——

倘若换了银钱,阿豆回到人类社会,也能安身立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