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小偷 一把锈 991 字 2个月前

本市真的很多年没见过这么大的暴雨了,郑西看了看窗外的雨,搂紧了怀里骨瘦如柴的夏立春,说:“后天就是你生日了,给你过完生日,我们就住院。”

夏立春的精神情况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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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涉的右手,比起废了能好那么一点点。拿不了筷子,但至少还能夹根烟。手心手背各有一条毛毛虫一样的肉疤,下雨天会疼。

从郑西那儿离开后,他回了贫民窟。他满身是伤地站在父母面前,他说他喜欢上了一个人,他要把他救出来。

右手不行了但他还有左手。左手的灵敏度虽然没有右手好,但至少还提得动西瓜刀。

百年一遇的大暴雨,多么不正常的天气。雨真的太大了,公交车停了,公司也放假了,马路上百米之内见不到一个路人。一家三口就是趁这个时间点,各提一把西瓜刀直接冲到了万崇山家里,破窗而入。

没有人不怕死,于涉也不例外。他怕死也怕痛,但这些跟失去夏立春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

第一次救夏立春可以说于涉是冲动,在当时那个情况下,换做是谁都会去救人的。第二次就是今天。

这次不是冲动,是有计划,有预谋。

于涉走了十九天。这十九天里,他研究了逃跑路线,伪造了以假乱真的身份证件,在两千公里外的那座沿海小镇找好了房子。他会带上他爸妈,他永远不会再回来了。他不要家乡,不要身份,不要朋友,他要夏立春。

上一次被找到是因为他没有做足万全的准备,他没有考虑到他爸妈,甚至犯了大忌,居然还给小群打电话。这次他不会再犯这样的错。

他安顿好了一切,只差一个夏立春。

他无权无势,他是个小偷,他在生意上弄不倒万崇山。

他也想过杀了万崇山和郑西,然而法治社会不是你说杀就杀的,杀人是要偿命的。杀了他俩,于涉也活不了,留夏立春一个人该怎么办?

他要带夏立春走。

他要带夏立春再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