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林,我的傻瓜,”青年温柔抱着他,无限爱怜:“世界上没有神。”
他还是个无神论者。
诺林一面在他怀里哆嗦,一面茫然地睁大眼睛。
同一天内他让两个人惊愕无比。,却永远只有一个人能让他心绪起落。
“我们回房吧,你该洗个热水澡。”
诺林却如同生了根,紧紧抓住悬铃木的树干。
“有人死在了这里。”
“谁?”青年心里打了个突。
“一条狗。”
“没事的。”他低头亲吻诺林,无限温存。
*
钱肯豢养了条恶犬,足足有半个人高。它的皮毛乌黑油亮,涎水腥臭。他给了恶犬一个威风凛凛的名字,刻耳柏洛斯。
这真是条好狗,阴狠善战、很少叫,只听钱肯一个人的。
唯一缺点就是食量巨大,让它完全吃饱起码得喂半头牛。为了养活刻耳柏洛斯,钱肯四处接私活。
钱肯一向喜欢青年的出手阔绰。尤其是今天,一块金子加上一顿刻耳柏洛斯的美餐。
他简直对青年爱得不行。
诺林躲在楼上窗户旁边看。刻耳柏洛斯滴着涎水,埋在腹部啃咬。诡谲动听的进食声从池塘滑过,飘不了多远,就被空气中的沉闷吞没。
“嘎——嘎吱,咔吧。”
巨大的犬头移动,在身上投下阴影。
刻耳柏洛斯挑挑拣拣,几口咬碎大腿骨。血腥味是不可避免的,诺林觉得想吐,却又很享受。
月光冷冷,将这一幕照得如同人间油画。
「如你所愿,我将你送进了地狱。喜欢吗?主教阁下。」
诺林回味了一遍主教死前扭曲的脸。
他不喜欢看歌剧。但有一首因为曲调滑稽、歌词简陋被他记住了。
It's a world where the dog eats the dog.
恶狗吃狗。
棒极了。
作者有话要说:
歌词是悲惨世界音乐剧德那第的唱段,并不是歌剧啦
第11章 恻隐之心
青年如愿以偿,带着诺林搬到了黄金大街。
庄园占地面积很大,从正门开始需要经过五英里林荫道才能真正抵达主屋。
总的来说,黄金大街的住处更宽敞、更明亮,也更贴近繁华。
不再需要镜子,诺林大可光明正大从窗户打量外面的世界;也不再需要黑夜的遮掩,庄园里每一存土地都意味着绝对安全与隐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