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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书吟偶尔会回忆起来的片段,大多数都是跟沈钦有关的,她记忆中只有关于沈钦的那一部分都被抹去了,但其他的都还在,书吟偶尔也能从那些自己还记得的场景里,发现一些沈钦存在过的痕迹。

有时候是放着红梅的窗棂上,那个不起眼的粘着雪的脚印,有时候是她上街去逛成衣铺子时,却莫名其妙地走到了卖男子衣服的地方,买了一堆男子的衣服。

都是一些很稀疏平常的记忆,书吟回来之后,其实已经很少想起在荣国那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因为对于她来说,过了刚过去时那段兴奋的日子,古代的生活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多姿多彩,特别是女子,大多数时候都只能呆在家里学习琴棋书画,对于书吟一个具有现代灵魂的人来说实在是无趣。

书吟偶尔会想,整整一年的时间,为什么她对于那段可以称之为奇遇一样的经历,并没有留下太大的印象,更多时候想起来,书吟只觉得那是一段十分枯燥又单调的日子。

书吟现在有些明白了。

原来她不是只有那些无趣的记忆,其实所有关于沈钦的记忆都是鲜活的。

只不过她忘记了。

作者:我本来想说点骚话,但我又看了眼时间,好的,来不及想骚话了,快更新吧。

第27章

书吟不记得了是她的事情,并不妨碍沈钦依旧把她当成以前那个书幼安,特别是在什么事情都讲清楚之后,沈钦已经完全衍袭了以前两人的相处模式,半夜爬书吟的床爬得特别自然。

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醒来发现身边有人的书吟:我想开了jg

打又打不得,骂又骂不得,书吟只好妥协了,她从家里搬出来之后,这套房子完全是用自己的钱买的,她的店虽然赚得不少,但也抵不住房价一天天跟坐火箭一样网上涨,书吟赚钱的速度赶不上房子涨价的速度。

这就是作为社畜的压力啊。

书吟叹息一声,突然怀念起来以前在殿阁大学士府住大房子当官家小姐的日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她都要被养成四体不分五谷不勤的废人了。

书吟买的房子户型不是很大,房间里的床也不大,按道理睡上两个人就已经很勉强了,可偏偏大黑晚上还要跑来挤热闹,特别喜欢趴在床尾,挨着书吟的腿睡觉。

见大黑这样,大金毛也不愿意睡自己的狗窝了,两只狗加上沈钦一共三个大型动物在书吟床上,又热又挤,硬是把书吟弄得好几天没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