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足够了。
王弃猛地翻身坐起来,头上冒着细汗。
凌晨的天又黑又沉,没有一丝光亮。
梦里是李清楷漠然高傲的眼神,和那截总在他眼前晃个不停的脖子。
他舔舔唇,没来由的有些燥热。
拿出手机熟练的输入一个号码,不过拨通电话的那刻,他突然想到什么,幽幽的笑了一声,转而打了一行字过去。
“有些想念李少的味道了。”
……
李清楷第二天才看到这条短信,他粗略的瞥了一眼,就将这个号码拉黑,动作熟练的仿佛做过成千上万次。
今天就是将陈曼素和李明知接回来的日子,他必须要回一趟老宅。
习惯性的穿上得体的西装和换上规整的领带。
不过他想了想,又带上了上百万的袖口和上千万的表。
他细心的整了整衣领,连发丝都一丝不苟的打理好。
整个人精致高贵,浑身都带着俯视众生的压迫感。他对着镜子勾起一个冷笑,眼里的幽深仿佛能将人卷进去吞掉。
回到老宅,还没有踏进那扇门,就听到里面的温声软语和细声交谈。
光听声音,就让人联想到里面是一对恩爱的夫妻。
李清楷面无表情的走进去,却和一个年轻人迎面碰上。
对方比他小一两岁,略微矮了半个脑袋,白白净净的一副纯良无害的模样,那双眼睛却深埋着某种蛰伏在深夜的暗光。
看到那双眼睛的第一眼,李清楷想到的是王弃,第一次见到的王弃。
也是在身后,这样幽幽的看着他。
“哥。”
青年柔软的声音将他唤过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