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只是看到了鲜艳的颜色,并不确定那就是红色对吗?”
周阿婆愣愣地看着他,不明白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律师“善解人意”地挥挥手,“这个问题你不回答也可以。审判长,合议庭,我这里有一份案发当天所有相关人员在警局被讯问的照片,当天身穿红衣的确实只有我的当事人一位,但身穿相似橘红色衣服的却有两人。其中一人就是本案的另一位被告,林同明先生。
周女士的证词其实只提供了一个有效信息,那就是伤人者穿了一件类似红色的鲜艳衣服,单凭这一点并不能断定我的当事人就是凶手。相反,林同明先生不仅满足这个条件,还是现场找到的凶器的主人,在公共场所携带刀具,醉酒闹事,我认为林同明先生才是本案真正的凶手!”
“被告林同明,对此指控是否有疑义?”
法庭内陷入一片短暂的沉默。
虽然和秦双全一样作为嫌疑人被审理,林同明与他的律师却如同隐身一般无人注意。就连路平安也不愿仔细去看他的脸。随便他是林同明李同明张同明,都不过是秦家推出来一只替罪羊。
此刻这只“替罪羊”抬起头,脸上的表情甚至称得上轻松:“没有疑义,法官,我认罪。”
第42章
“我只是不明白,我都已经承认了,为什么还要浪费时间冤枉我的兄弟呢?小朋友,”林同明挑衅地向路平安吹了声口哨:“你是不是钱烧得慌?”
这样公然作死的举动,林同明的律师也只是木着张脸坐在旁边没有阻止。还是审判长看不下去,警告了一句“被告不得藐视法庭纪律!”
林同明不在乎地耸耸肩。
路平安明白,他这是铁了心要用自己的行为坐实惩罚。
“请证人退庭。”
周阿婆垂着头,身体似乎比进来的时候更佝偻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