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页

重回十八少年时 驾雾 1103 字 2022-11-12

造就了他如今可以穿着高档的定制西装,一双意大利的纯手工的鞋子就价值几万欧,百达翡丽的腕表在手上永恒运转。

可以坐着舒适的劳斯莱斯,飞驰在比弗利山庄。

这个素有世界上最尊贵社区之名,亿万富翁、明星大腕都在此扎堆的地方。

招摇过市,享受着路人的注目礼,在经济寒冬的今天,让更多人由衷的憧憬有钱人的生活,更加厌恶他们普通平凡的日子。

在这里的豪车密集度,不亚于伦敦、摩纳哥。

在这里的纸醉金迷是他们的习惯,物欲横流是他们的日常。

奢侈高调的劳斯莱斯,送着林华到了派对现场赫赫有名的蒙太奇酒店,首家当地五星级绿色酒店,位居黄金地段,名流云集。

穿着制服的服务生,拉开了后排车门,手臂娴熟的挡在车顶上,防止客人下车碰头,待到尊贵的客人下车后,送上热情的问候。

“我来参加派对的。”

林华说,the arty表明了,这是今晚的重头戏,是邀请嘉宾才能够参与的上流盛会,报出了名字与邀请名单上一致后,被带路前往。

他被恭送到了派对现场,见到了洛克先生的小儿子,实际上也有二十六七岁,比他还大上一些。

小约翰洛克一副典型的富家子弟形象,高瘦、黄毛,一身奢侈品,整得有点像这年头越来越惹人厌的某鲜肉流行歌手丁日。

“嗨,林先生,或者该叫你森特?”

“就叫森特。”林华跟对方握握手,“你请!”

“你先,你是重量级的。”小洛克笑着侧身。

林华也不客套,入场,并亮出他的名头和投资人身份,然后又小洛克加以补充一番:“巴菲特先生都称道的投资人,跟我一样的年龄但成就大了千百倍,来自于遥远东方国度的特殊客人,森特林,我父亲的合伙人,当然也是我的好朋友!”

美国人嘴里的“good friend”其实很不值钱,任何一个刚见面第一次的也能是好朋友,林华适应了这种化,笑容满面的:“约翰是我的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