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还能剩这么多头发?

孟韶洸说:“公司是我大学毕业前,我父亲资助我开的。能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也离不开我父亲的帮助。不过我没骗你。在我小时候念书的地方,我们家确实算穷人。”

我捕捉到了这句话的关键信息,深吸了一口气:“你小时候除了洛杉矶,还在哪儿念书了?”

他说:“迪拜。”

我:“……”

当年,我替他出头时,原来大佬就在我眼前。

当年,公鸭嗓得罪了更有权有钱的人被迫退学,原来是孟韶洸自己给自己报了仇。

原来,我早已有过当小丑的经验。

不是孟韶洸突破重围奔到罗马,而是,他本来就生在罗马。

我还真以为他学成了魔法!

我……我简直无言对苍天。

02

路过一所中学,孟韶洸望着窗外笑道:“有时候还挺怀念我们上学的时光的。那时候我总是不说话,而你又话很多。”

我话很多这个特点,其实不尽全面。

真实情况是,我太不爱讲话,对什么人都不爱说话。而人又不可能一辈子不和人说话。所以当不爱说话的人,找到一个可以说话的人,就会把什么话都跟那个人说。

当年孟韶洸是我同桌,我唯一愿意去和他说话的人,所以在他眼里看来,我好像话很多。

他的话也不少,只是他自己不记得了。

现在想想,可能我的性取向就是在那时觉醒的。

当初追我的女生能排一条长龙,我也不清楚她们是真的喜欢我,还是单纯想追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