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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林路在门口撞见了唐宋,但想到鲁艺还在,就没回去,转而去了唐宋房间。

唐宋是和一名剧组工作人员同住的,那名工作人员出去了还没回来,现在就唐宋一个人。

在沙发坐下,林路还是气气的。

“怎么了?”唐宋给他递了个苹果。

林路语速很快,一口气将事情跟唐宋说了一遍,然后开始咔哧咔哧把苹果当做鲁艺咬。

一口气将苹果啃得一干二净,他才说:“我觉得这个鲁艺,有点怪怪的啊。”

唐宋挑了下眉,“你这是情敌的第六感?很准确嘛。”

林路呆了呆,下一秒他就猛地站了起来,身子前倾,整张脸都凑到唐宋眼前,“你是说他也喜欢章景之?”

“你小声点,宾馆的隔音并不好,小心给人听见。”唐宋白了林路一眼,把他的脑袋推了回去,“我刚才查了查,他好像就是为了章景之才选择考电影学院,进-入演艺圈的。”

林路一双好看的眼睛眨了眨,“这不是我的设定?”

他虽然是被捧在心尖上宠着长大的,从小要啥有啥,但在初中的时候,也有一段中二史。

那时候,他染了一头五颜六色的头发,学人逃学,泡网吧打游戏,成绩烂的一塌糊涂,就差每科来零蛋,他还跟一些乱七八糟的人混在一起,整天穿一些满是铆钉破洞的衣服,觉得自己帅破天际。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好几个月,直到章景之被他哥哥带回家做客。

那一年,章景之18岁,刚刚大一。

章景之就是完完全全的别人家的孩子,他每一方面都非常出色,一手的好字,成绩永远没下过前三,待人接物,面面俱到,礼仪礼貌,挑不出一点毛病,就连对待熊孩子,也是特别有耐心。

很不巧,林路就是这个熊孩子。

章景之的出现,让他产生了极大的危机感,中二程度,达到了爆表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