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挺好的。
年纪也不算小了,二十六七,是可以谈女朋友,结个婚什么的。
一切都很顺利,遇到了对眼的人。
处了一段时间后,各方面都还行,然后预备谈婚论嫁。
好巧不巧的怀了孕,程鹏索性就在年前跟着女方一块回了女方家。
故事很俗套,遇上了一个不那么愿意简简单单将女儿嫁出去的丈母娘……
希望男方至少要有房子,这个程鹏自己也乐意,本来就是准备买房的。
这一点上,男女双方都很愉快的达成了一致,甚至连在长沙买房也没问题,没要求要北上广深这种地方的天价房。
甚至女方还都乐意一块还贷。
跟网络上那些动辄要房要车要写名字要多少多少彩礼的丈母娘和女方,这可真是算得上通情达理了。
丈母娘希望婚前能买好房子,但介于双方共同还贷,还希望房产本上有女方名字。
这个要求也挺理所当然的。
俗套就俗套在,女方怀了孕,程鹏现在拿不出全部的首付。
俗套就俗套在,掰扯到现在,丈母娘就三个意思,先买房,后结婚,再生孩子。
合并起来就是一个意思,没有房子,就没有新娘,也没有孩子。
怀孕时间还早,办法很多还不伤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