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负责现场的警察拿出照相机,开始噼里啪啦地拍照——刚刚车被吊出水面的时候也曾拍过照,这也算是一种证据,证明车是从水下捞起来的,与之前王天富的供述印证。

“去弄点水来,把车外面冲洗一下。”

陈局长立刻做了安排。

立刻,有三位民警提着水桶便去湖边打水,冲车。

水桶是打捞队的——至于打捞队为何会带着水桶,鬼知道呢?

冲了很多水,车上的淤泥终于没有了,经过细致的擦洗,车窗玻璃外侧的污渍也都给搞掉了。

陈局长迫不及待地凑过脑袋,向里面看去。

车在水里泡了三年,自然不可能不进水。

当然,刚刚它被吊车从水里捞起来,车厢里的水同样都流干了。

车内虽也有一层淤泥,但与外面相比却好太多了,而且车窗玻璃上某些地方的淤泥很少,至少能模糊地看到里面。

透过这些空隙处,陈局长看到了车内的情况。

在后排的脚踏处,一堆骨骼杂乱的分布着。

由于视线有一些影响,无法仔细地分辨出那些骨骼到底是什么。

但这堆骨骼,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陈局长看了看不远处架设的照相机,将现场的情况全都录了下来。

“把车窗弄开。”陈局长吩咐道。

慕远迅速道:“还是我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