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普,“姐姐。”
只不过是一个寻常称呼,充其量带有一点抓人的软软鼻音,翟欲晓却感觉麻意自尾椎骨而起,一直延伸到颈骨,再到耳根。她停止聒噪,新奇地揪了揪耳朵。
林普不再问她意见了,直接去冰柜里取了两罐苹果醋。
翟欲晓直到锅子端来都在神游天外,谁都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但这也并不耽误她回答林普一些琐碎问题。一心二用,高中生的基本技能。
饭后遛着食儿回到体育场附近,距离演唱会开始也就只剩下四五十分钟了。翟欲晓在场外摊位上挑了两个会发光的鹿角发夹夹在头顶,再强逼着林普用夜光笔在她颧骨上写下“徐回不为人知的前女友”,然后告别林普乐颠颠地排队检票去了。林普戴上耳机,听着女声婉转的“once upon a time…”,目送她跟随人流进场。
晋市跟大都在世界版图上几乎是重叠的,在中国版图上也就只有半截指肚的距离,两地的温差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林普站在体育场外的大广场上,虽然裹着及膝的羽绒服,却仍感觉到沁入骨缝的寒意。他默默环顾一圈,给翟欲晓发了条信息,交代她散场来刚刚路过的“闲书吧”寻自己。
“闲书吧”因为徐回的演唱会分外冷清——很多人即便买不到演唱会的门票也乐意去体育场附近蹭听。林普在书架里抽出两本分上下册的漫画书,然后随便点了杯橙汁和一小块蛋糕,在角落的卡座里坐下。
“闲书吧”毕竟只是个“吧”,而非图书馆,所以并不是落针可闻,一直有人在絮絮说话。林普翻至上册最后一页,瞥到主角臆想中驾车的麋鹿时,突然想到翟欲晓黑发上跃动的鹿角。她兴奋地左右摇晃着脑袋给他看她的鹿角,不依不饶抻着右半边脸非要他在上面写字。
林普正想得入神,听到前方连续不断的拍照声,“咔嚓”、“咔嚓”、“咔嚓”,片刻,有人在他耳边幽幽问:你是不是朝歌的练习生?
林普长指一顿,取下耳机,转头望过去,“跟我说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