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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轻轻叹一口气,这姑娘还是得教呀!

沈家和纪家是世交。他和纪想的大哥纪孝行同龄,两人的关系一直很好,是铁哥们儿。

和纪孝行和纪念不同,纪家这个二女儿是养在乡下,是纪家老太太一手带到十岁的。

纪想十岁那年,纪老太太过世,纪江明才把女儿接回纪家。

老太太宠爱纪想,她在乡下不受拘束,不仅字写不好,学习成绩更是差得厉害。

她被接回纪家以后,纪江明希望将她培养成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就派了专人来教她读书写字。

可惜小姑娘在乡下野惯了,不愿受拘束,气走了好几个家教。纪江明被整得一个头两个大,无奈之下才找到沈端砚。

纪江明领着年幼的纪想走到他跟前,说:“我家这闺女,一手狗爬字,怎么教都教不好,端砚你来教她吧。”

小姑娘扎着两条可爱的小辫子,小脸蛋圆圆的,乖乖巧巧地看着他,眼神干净清澈,像极了山涧溪流。

她穿着粉色的棉服,胖嘟嘟的,那么小小一只,又乖又软,活脱脱一只浑圆的鹌鹑。

他历来喜欢文静乖巧的女孩子,二话不说就答应了。后面才发现,纪想根本就不是规矩懂事的鹌鹑,分明就是一只藏着尾巴狡黠的小狐狸。

不过在他面前,她倒也还算乖。虽然偶尔会偷懒和不耐烦,但总归还算是听话的。

她十岁那年他开始教她书法,没想到一教就是一辈子。

一没注意就想多了。沈端砚回过神来以后,立马就在网上定了第二天一早飞浅都的机票。

这姑娘得教,而且还得手把手教,就跟当初教她练字一样。

不知道是不是神经过敏,纪想那晚做了个梦。梦里沈端砚一脸无情,指着一只巨无霸榴莲冷声道:“跪!”

她瑟缩着小小的身子,声细蚊蝇,求情道:“不跪行不行啊?”

“不行!”男人丝毫不讲情面,“不跪你就生吞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