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懂。”越明司似笑非笑:“左樱代是我老同学。”

“哎?!”金朝大惊:“真的假的?”

“真的。”越明司莞尔:“她初中是我——”顿了顿他说:“我青梅竹马的同桌。”

金朝正在努力的消化信息量,越明司回忆道:“我记得那个时候她就是温天王的脑残粉,一天到晚拽着我发小说‘温宇温宇温宇’,真的全天下也只有我发小那种老实姑娘受得了她。”

金朝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不由自主的缩了缩脖子:“我懂了。”

“所以说。”越明司打了个响指:“趁左樱代还没把歌谣界吃干净,我们要尽快打造一个类似的全能女艺人,跟她分庭抗礼。”

“你有合适的人选了吗?”

“有,但还没敲定,我再想想。”越明司说:“就先这样。”

金朝点点头,转身,忽然又停步。

“老板?”他说:“你说你有个青梅竹马。”

“嗯。”

“是我理解的那种青梅竹马吗?”金朝说:“工藤新一和毛利兰那种?”

越明司正在接第二杯咖啡,他已经把咖啡当水喝了,闻言抬头道:“差不多,怎么了?”

“可是从来没听你提起过。”

“我这不是提了么?”越明司微笑,将脸埋进咖啡杯里熏蒸起的白雾之中。

金朝其实想问的是那为什么你后来又交了那么多女朋友,但他预感这种问题问出去就会面临失业的危险,于是打住了,幽幽道:“据我所知女孩同桌之间的情感往往会向后延续很多年,最终发展成闺蜜,老板你挖小青梅闺蜜的墙角,不怕你的小青梅跟你算账么?”

越明司:“……!?”

他还没来得及说话,金朝已经没影了。

越明司一屈腿摔进转椅里,懵逼的喝了两口咖啡,居然被金朝两句话说的心里发慌,他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打开了微信里的一个会话。

对方的头像是照片,拿一根彩色棒棒糖遮住一只眼,笑的格外灿烂甜美,越明司将她的头像点开放大,看出来这是别人帮她拍的,不禁轻轻地叹了口气。

他在输入区敲了几个字:“什么时候有空?”忽的注意到了左上角的时间,凌晨两点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