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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这时候了,你还想要钱?”

刀仔多看了叶国欢一眼。

叶国欢脖子一歪,乐道:“当年老子出力最多,凭什么不分一份?

要是没有我引走警察,你们能跑的那么利落吗?

我可是打听过了,豺狼折在了一个叫陈家驹的小警察手里,算起来只有你,我,他,还有个叫鸡心的小崽子活着。

我不贪多,一笔钱分成四份,一份五十万美金,这个钱你让人带给我乡下老娘,事办成了,我这条命是杀是剐悉听尊便。”

叶国欢并不知道,鸡心早就因为执意分钱跑路被林耀干掉了。

他只知道自己出力就该分钱。

至于这一次,一码归一码,是他的他认了,大不了这条命交出去。

“爽快,不要命的我见的多了,像你这么不拿自己命当回事的还是第一次见,是个爷们。”

看着叶国欢一副不怕死的样子,林耀目光中满是欣赏之色。

他虽然不喜欢叶国欢的倨傲性格,却必须得承认这家伙是个汉子,枪抵脑壳子上都不怂。

新世纪什么做难得,人才啊!

人才难得,可惜叶国欢的性格注定不甘于下,不然有他的帮助,林耀相信自己一定如虎添翼。”

在林耀看来,叶国欢就是一条疯狗,又疯又丧。

这样一个人,你就是把他放在那不用,别人看了都会瑟瑟发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