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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手没事吧?”

看着他手上的左臂,林耀很关心的问道。

“贯穿伤,没伤到骨头,养个十天半个月就好了。”

叶国欢扫了眼周围人,仰着脖子说道:“呦,没看出来,你混的不错嘛。”

“叶国欢,都什么时候了,你还狂呢?”听到叶国欢的话,刀仔拿枪指着他的脑袋:“我最看不惯你这个。”

“看不惯你能怎么样,有种一枪打死我,十八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

叶国欢目光桀骜,他出来的那天就想好了,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字典里就没有怕字。

正因为这种性格,他成了三大悍匪之一,名字说出去能止小儿夜啼。

“行了刀仔,都是老朋友了,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的脾气,他要是能跟你服软,他就不是叶国欢了。”

林耀及时制止了刀仔与叶国欢的矛盾,随后又道:“叶国欢,知道今天你为什么会落在我手里吗?”

叶国欢眉头微皱,一言不发。

林耀见状也不瞒他,继续道:“你和张世豪合伙抢劫的金店是我罩着的,咱们不是冤家不聚头啊。”

“你的地盘?”

叶国欢露出恍然之色,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之前我听说过旺角那边有个林耀,最近两年出了很多风头,没想到真是你。”

合伙抢劫金店之前,张世豪就把金店的情况和他介绍过。

当时听到林耀的名字,叶国欢根本没往别处想,只当是个同名同姓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