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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人,冲上三楼见人就杀,杀了朗青十七个人,还把朗青的脑袋割走了!”

林耀不断点头,低语道:“够狠的啊!”

刀仔从后面走了上来,道:“朗青拳脚无双,曾经是福生帮的红棍,他不信任枪械,今天如果身边跟着几名枪手,也不至于死的这么惨了。”

“福生帮只有几百人,动枪的时候绝对不多,就算给他们几把枪,今天的局面恐怕也凶多吉少。”

林耀承认手枪比功夫好用,尤其是十米开外的时候。

但是福生帮这群人,给他们枪他们就行了?

不行就是不行,除非福生帮有刀仔这样的职业枪手,不然匆忙之下遇到五名职业刀客,普通人有枪在手也不好做什么。

不信可以算算时间。

从他们下车到听到楼上有异象。

再到林耀和刀仔冲上三楼,前后也就耽搁了三四分钟,等他们冲上三楼的时候,这里就已经被血洗了。

这代表案发时间,过程绝不超过200秒,甚至只有150秒。

从这个时间就能看出来,杀人的刀客是专业级的,五步之内你就是有枪,恐怕也没有这些人的刀快。

“走吧,回旺角。”

林耀将手枪丢给刀仔,最后又看了眼朗青的无头尸身,微不可察的摇了摇头。

当初朗青要是听他的,两大公司合力进攻凤舞帮,现在的旺角就该是另一个局面了。

可惜他拒绝了,说什么一切法相皆是虚妄,所求不过过眼云烟,跟他整一大堆有的没的。

这下好了,脑袋整没了,你这不是开玩笑呢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