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贝思给了她极大的鼓舞与勇气。

——写作,也是一种表达。

罗兰能够流畅地用语言把她过去的“经历”当做“故事”讲述出来,并且能让听众身临其境。

有时罗兰在给贝思讲她的种田故事时,还会在开头就安上一个悬念,然后一点一点地揭开。

她特别喜欢看贝思听故事时那种心里痒痒,急切想知道后续的表情,也特别喜欢看尘埃落定、悬念揭开时,贝思那种恍然大悟、轻拍胸口放下心来的样子。

罗兰知道她已经拥有了“讲故事”的基本能力,但这还不能算是“小说”,更加算不上是“文学”。

她需要把这些“故事”化作书面语言,落在文字上。这些文字必须简洁、精炼、有意境,能够迅速地把读者拉入她所创造的故事环境中。这对罗兰这样,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人来说,其实是一项相当艰巨的挑战。

罗兰咬笔杆咬了好久,把心一横,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想到的都写下来再说。

于是她抛开一切顾虑与束缚,只管表达,只管把她脑海里的语言化成文字,从笔尖涌出,成为一行行娟秀的字迹。

第一步迈出去之后,罗兰感觉好了不少——此前她曾经花费了大量的时间阅读人类历史上那些最杰出的文学作品,在这个位面里,她也没有放弃阅读的习惯,马奇姑婆家的那间藏书室里的书,文学性较高的已经让她都看了个遍。

于是,她所写下来的那些文字,比之脑海里闪过的那些言语,显得简洁了不少,而且很易懂。

很好!——罗兰对自己说,就这样写下去。

于是她每天在阁楼里消磨的时间越来越多,每天除了照料马奇姑婆的果园、制作蛋糕与零食、陪伴贝思

之外,就是窝在阁楼上的书桌跟前,写她自己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