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工作到四五月再做也不迟,这段时间里,罗兰打算指导村民们先把芦笋种植都做好了再说。

对于罗兰而言,剩下的,就是如何处置她发现的这一批“礼物”了。

罗兰在老园主留下来的“第五号”酒窖里发现了八百多瓶佳酿,全都是1809那一年的,得过1819年博览会金奖的那一批。

她考虑到原主在转让之前,从未了解到他的酒庄里还藏有这么一笔“财富”,因此九千法郎出售的这个售价,并不能算作是原主真实的交易意愿。

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做人的良心,罗兰尝试联系原主。

但是原主已经跑路,带着他卖地卖酒庄的九千法郎,取道南方的某个港口,去海外做投机生意去了。

罗兰尝试联系原主的管家,联系不上。

她只好写信给当初帮她公证交易的公证人。

公证人却吓怕了,写急信来表示:一切纠纷都与他无关。当初买卖双方本来就约定了,一手交钱,一手交地契,银契两讫,就再无瓜葛。

罗兰只得又回信解释:她不是发现这葡萄酒庄有什么问题,而是在酒庄里又找到了一笔财富,需要联系原主,退还原主先人的“礼物”。

公证人的回信,字里行间充满了“长舒了一口气”的欣慰。

不过他懒得帮罗兰再去寻找已经跑路的原主,因此洋洋洒洒地写了一大段,劝说罗兰打消这个念头。

“诚实而善良的小姐,你美好的心灵一定会得到天主的保佑与祝福——”

公证人写了一大段溢美之词。

“但是您与卖家的约定,就是买断了酒庄的一切孳生品,自然包括了您发现的地窖,和地窖里的酒——”

“我能顺带向您请教一下,这些酒是哪一年的吗?不瞒您说,蒙莱里塔附近的酒庄,在二三十年前确实曾经出过精品……”